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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隆重召开全省先进民间组织表彰大会。表彰会上,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等十个民间组织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的表彰,100个民间组织获得省人事厅和民政厅的表彰。民政部、四川省人民政府、省人事厅、民政厅等有关部门领导和受表彰的先进民间组织代表参加了会议,民政部姜力副部长、四川省人民政府张作哈副省长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期间,四川省人民政府张中伟省长看望了与会代表并与大家合影留念。
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5]49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先进民间组织的通报》(以下简称《表彰通报》)对获得省政府表彰的十家先进民间组织进行了通报。《表彰通报》说,先进民间组织模范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在不同领域作出了突出成绩,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希望受表彰的民间组织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今后的工作中再创新绩。《表彰通报》同时号召全省民间组织向受表彰的先进民间组织学习,以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为己任,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奋发有为,扎实工作,切实承担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四川新跨越作出更大的贡献。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是由省政府表彰的四个省级行业协会之一,也是全省唯一一家省级金融业行业协会,这一殊荣十分珍贵。荣誉的取得是四川省民政厅、四川保监局多年来精心指导和帮助的结果;是原成都同业公会和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历届全体会员单位大力支持,团结协作和积极参与的结果;也是历届协会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日积月累扎实工作,辛勤付出的结果。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的前身为成立于1995年的成都保险同业公会,2001年改制为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十年来,在四川省民政厅和四川保监局的指导和监督下,在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各届理事会的团结协作下,协会成员不断增加,组织体系日趋完善。目前,省内全部省级保险公司均为协会会员,部分保险中介机构、外资(含台资)保险机构驻成都代表处以及省内部分市级保险行业协会成为联系会员。协会已经形成了一个以会员代表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为领导机构、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为行业专业事务工作机构、秘书处为协调办事机构的分工明确、体系完善、运作规范的组织架构。作为协会常设执行机构的秘书处,相关配套的人事、财务、工作运行等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高效开展。
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将以荣誉的获得为契机,在各会员单位积极参与支持下,坚持服务宗旨,围绕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五项职能的实现,再接再厉,扎实工作,努力开拓协会工作的新局面,使协会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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