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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理事名单
(2004年6月28日——200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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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会长(前任) |
理 事(前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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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 |
潘运新 |
青德蓉、吴 斌(周多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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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副会长(前任) |
理 事(前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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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成都市分公司 |
郎中伟(姜建国) |
李 健、彭泽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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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四川省分公司 |
陈显宜 |
吕 福、侯志军(常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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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成都市分公司 |
常川(孔高) |
罗明鉴、姜晓香[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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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寿险四川分公司 |
盛明辉 |
朱小兰[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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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财险四川分公司 |
蔡鸥翔 |
左利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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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人寿保险四川分公司 |
周廷源 |
杨 林[女]、李宏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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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财产保险四川分公司 |
曹六一( 王成燕) |
陈雪松、杨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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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成都分公司 |
田朝林(林庆贺) |
常 青[女]、苏富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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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康人寿成都分公司 |
邱希淳(王勇) |
朱克强、林 敏[女](罗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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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人寿成都分公司 |
张 可 |
程永红[女]、何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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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财险四川分公司 |
武东山(古义平) |
(杨伟)聂星、王瑞祥(2005年8
月5日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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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财险四川省分公司 |
杨天蔚 |
秦 源、游莉萍[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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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联合成都分公司 |
牟德胜 |
唐修亚、肖仲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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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保险四川省分公司 |
刘世平 |
汤 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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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保险四川分公司 |
游红君[女] |
金乔、范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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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财险成都分公司 |
田少波 |
刘都华、张春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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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财险四川分公司 |
刘朝晖(主持工作) |
李文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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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邦财险四川分公司 |
孔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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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诚财险成都分公司 |
赵明川 |
韩
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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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人寿成都分公司 |
邱 毅 |
巴利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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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人寿成都分公司 |
段丽华 |
况勋树、卞东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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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安盟成都分公司 |
于巍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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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人寿成都分公司 |
李继槐 |
庞 敏[女]、李大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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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纽约成都分公司 |
张 力 |
杨 霄、张 峻[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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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人寿成都分公司 |
汪 淼 |
慕刘伟、陈
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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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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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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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秘书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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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仲骧 |
第二届
大事记
2004年
自 律
8月:协会秘书长廖仲骧就我省学平险、保险人才流动答记者问,指出行业竞争应该规范、保险从业人员流动应该有序。
9月20日:
召开二届二次理事会全体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罚规定》、《四川省保险行业银行保险自律公约》、《四川省保险行业防止不正当增员行为行业自律公约》,但基于《四川省保险行业自律公约违约行为处理办法》未能通过,前述三个公约暂未能执行。
10月28日:致函各寿险会员单位,提请注意规范银行保险产品销售行为防范经营风险。
12月9日:召开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议事规则》、《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关于调整完善非常设机构和增补各专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议案》、《四川省保险行业自律公约违约行为管理公约(暂行)》、《四川省保险行业学生系列保险自律公约》、《四川省保险行业银行保险自律公约》、《四川省保险行业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自律公约》、《四川省保险行业航空意外险(及替代产品)行业自律公约》、《四川省保险行业保险代理、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罚自律公约》、《四川省保险行业保险从业人员流动管理自律公约》和《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等十个议案。
12月29日:召开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实施细则》、《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手续费管理办法(暂行)》、《四川省保险行业新车购置价信息库》及《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立案信息数据库》等四个议案,落实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的相关规定。
12月31日:制作了大幅的《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宣传单,并发送个财产险会员单位,用于在公司及各营业网点张贴,供各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和参照执行。
维 权
7月8、9日:分别召集产、寿险会员单位相关人员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研讨会,由保险工作部将修改意见进行整理,并提交省高院和相关部门。
8月2日:针对成都某新闻媒体关于分红险的误导性报导,
协会廖仲骧秘书长紧急约见驻蓉主要报社记者,澄清其错误宣传,呼吁客观公正报道保险业。
8月6日:向中共成都市委、省委宣传部报送《关于个别新闻媒体误导客户损害广大客户和保险行业利益报道的紧急报告》,请求新闻监管部门给予宣传方面的协助。
11月15日:召开防范风险会议,保监局黄先贵局长、倪荣鸣副局长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两位局长传达了近期省委省政府召开的一系列有关保持社会稳定的会议精神,并对四川省保险业目前在防范风险、保持稳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12月2日:成立车贷险风险防范协调办公室,从保险行业层面集合保险公司集体力量,共同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抑止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发生。
交 流
7月13日:召开信息联络半年工作会议,就刊物组稿、统计报表和网站建设进行了讨论。
8月27日:在太平人寿成都分公司召开寿险理赔工作首次同业交流会议。
9月27~30日:省保监局中介监管处处长廖小林、省保协廖仲骧秘书长等一行就保险代理人电子化考试到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考察学习。
10月:启用新版《人寿保险业务统计表》,修改内容包括保费收入、赔款及给付的划分方式、内容的调整,以及对一些因无法统一口径而失去统计意义的项目进行了删减。
10月13日: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力等一行三人拜访协会。
10月19日:大连市保险行业协会拜访协会,进行交流学习。
11月18日:召开遏制和化解车贷险恶意逃废债风险会议,根据会议精神,建立了车贷险风险防范协调办公室,以利于从保险行业层面集合保险公司集体力量,共同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抑止恶意逃废债行为的发生。
11月18日:省保协廖仲骧秘书长、财产险工作部王兴邦主任等一行就重庆市车险自律考察重庆保险行业协会,为我省保险行业车险自律提供借鉴。
12月7日:与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联合行文,印发《关于积极开展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责任保险的通知》,积极推动我省高管人员责任保险业务的开展。
协 调
9月2日:向成都市
某医院致函,要求协助保险公司调查被保险人病历加强医保合作,并与部分会员单位一起与该医院进行沟通协调。
9月9日:向各会员单位致函,要求对保监会对偿付能力不足的几家寿险公司下发监管意见书一事不得进行恶意的诋毁性宣传。
10月2~4日:太平洋产、寿险成都分公司分别报告
成都某报社、四川省某电视台将对发生在广元的一起正常业务纠纷进行具有误导性的报道,经协会多次交涉,及时制止了两家媒体发出相关报道。
12月4日:召开成都市保险代理人基本资格电子化考试开考预备会会议,对电子化考试进行讲解。
宣 传
3月:组织编撰《成都年鉴》(2004年卷,保险篇)。
6月:组织编撰《2004年中国保险年鉴》四川卷。
7月:开始协作《金融投资报》开办保险周刊。
10月:开始“四川保险网”的改版工作,并就此征求各会员单位的意见。
10月21日:召开四川及成都市保险志(2005年本)》的编纂工作会议,对保险志的编纂人员、省志与市志分别撰写、断代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10月25日、11月1日:《成都日报》、《天府早报》、《四川日报》刊登协会秘书长廖仲骧答记者问。廖仲骧秘书长就“洋保险”与“本土保险”之争作出评论,指出洋保险能对整个保险行业带来好处,也不会对本土保险造成威胁。
11月30日:编写《2005年成都经济展望》的《2004年成都保险市场情况及2005年展望》。
12月7日:为加强信息交流工作,增强和提高各信息联络员、统计员的责任心和积极性,提升稿件和报表质量,向各会员单位印发《信息联络员及统计员工作竞赛评比办法》,在各会员单位的信息联络员和统计员开展工作竞赛并进行评比。
12月30日:向省内各媒体发送《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发布车险代理手续费规范标准
强力整顿车险经营行为》的新闻稿,《华西都市报》、《成都商报》、《成都晚报》、《金融投资报》等媒体刊登了本则新闻,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
自身建设
7月20日:召开第二届理事会(财产险会员)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四川保险行业车险风险信息数据库开发实施方案》,自2004年7月21日起实施。
7月22日:同意接纳四川民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四川鸿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为本会联系会员。
7月23日:潘运新会长到协会秘书处看望全体工作人员并作重要讲话。
8月2日:印发《车险风险信息数据库建设任务书》,对数据库的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8月16日:印发《关于车险风险信息数据库DDN通讯线路申请及资费标准》。
9月20日:召开二届二次理事会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计划》和机构设置方案,协会常设部门分为财产险工作部、人身险工作部、中介工作部、信息工作部和办公室五个部门。会议选举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为本会第三届理事会候任会长单位。
10月18日: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加入本会为会员单位。
11月2日:法国安盟保险成都分公司加入本会为会员单位。
11月3日:召开车险风险信息数据库业务需求组和新车保险营销服务部的联合会议,对车险风险信息数据库的建设、新车保险服务大厅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窗口建设、新车保险营销服务部业务内控机制建立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
11月5日:车险风险信息数据库第三者责任险信息实时传输全程试运行全面启动
12月6日: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加入本会为会员单位。
12月9日:根据二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的决定,成立了财产险专业工作委员会、人身险专业工作委员会、中介工作委员会、学生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短期意、健险专业工作委员会、保险从业人员管理专业委员会、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航意险(及替代产品)专业工作委员会,作为协会的非常设机构。
体系建设
9月6日:眉山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
11月1日:攀枝花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
11月26日:达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
2005年
自 律
1月5日:召开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实施细则》、《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2005年第一次车险行业自律检查实施意见》暨《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自律检查工作纪律》三个议案。
1月8日、3月3日、5月17日:分别召开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第三次、第五次、第八次全体会议,对共计4家财产险会员单位的涉嫌违约行为进行了事实认定,并审议表决通过了处罚决议。其中,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关于对被举报车辆进行临时检查的议案》;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固定车险自律检查组人员的决议》;
1月10日:开始为期8个工作日的机动车辆保险自律普查工作,重点检查各经营车险业务的财产险会员单位对《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自律公约实施细则》、《四川省保险行业机动车辆保险代理手续费管理办法(暂行)》的学习和执行情况。
2月4日:召开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简化和改革车险自律举报检查有关程序及办法》、《关于确定车险自律重点检查对象的方法》、《关于明确“屡查屡犯”认定》暨《关于明确对同一行为违反多项自律公约约定实行叠加处罚》四个议案。
5月17日:召开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新车单保三者险”专项自律检查实施意见》。
5月18日:召开航意险及“替代产品”专业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航空意外险“替代产品”自律公约实施细则》和《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航意险及“替代产品”专业工作委员会自律检查实施办法》两个议案。
5月23日:开始为期5个工作日的对《新车营销服务部集中承保协议》中“新车单保三者险场外加保”的专项自律检查。
5月25日:各会员代表通讯表决通过《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自律违约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四川省保险行业自律检查委托协议书》,对行业自律进行补充完善。
5月31日、6月27日:召开两次航意险替代产品自律检查小组组长单位会议,对自律检查的方式、时间、注意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研究。
6月16日:召开学生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学生保险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四川省保险行业学生系列保险自律公约实施细则》、《学生系列保险自律检查办法》、《四川省保险行业学生系列保险代理手续费和经纪佣金行业约定标准》。
6月20日:召开航意险及“替代产品”专业工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航意险及“替代产品”自律检查的补充协议》。
6月22日:召开销售航意险“替代产品”公司负责人会员,研究航意险“替代产品”的自律问题。
维 权
2月25日:分别代表各财产险会员单位和行业协会致函四川省法制办公室,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3月15日:某报以“拉保险拉走我的爱人”为题报道了我会员单位一营销员私人生活,但报道中提及公司企业文化、险种、公司理念并将公司名称报错,协会致函该报提出质疑。
3月29日:在二届二次理事会全体会议上,审议表决通过了《保险合同争议专家裁定方案》,为保险公司与保险人、被保险人提供交流、沟通的平台,有利于维护行业的形象,控制保险公司的诉讼风险、降低舆论压力。
4月12日:致函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武侯民二初字第137号方之惠诉某会员单位案判决结果提出异议,从保险专业角度阐述行业观点。
4月21日:分别致函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就遏制和化解车贷保证保险恶意逃废债风险寻求政府支持,请求由公、检、法等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整治。5月10日,市政府金融办召开关于听取车贷险风险防范建议的会议,金融办张建华主任、协会廖仲骧秘书长等出席会议。会议初步决定建立车贷险风险防范联席会议制度。
5月27日:召开保险医务管理协调专业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医务管理协调专业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划及2005年度工作要点》和《关于成立保险医务管理协调专业工作委员会2005年工作要点实施项目组的决议》,标志着我省保险行业就加强医务管理、维护本行业合法权益工作的全面开展。
6月3日:致函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合同纠纷适用法律提出建议,维护行业合法权益。
6月21日:市政府金融办召开关于“研究防范化解车贷险有关事宜”的联席会议,会议由市政府胡昌年秘书长主持,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出席会议。会议决定,由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市公安局、市金融办联合下发公告;各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人,建立车贷险风险防范联席会议制度。
交 流
3月10日:召开“航意险共保办成员会议”,共保办主任彭其文对航意险共保的历史、现状、管理机构、管理办法等作了介绍;对当前航意险共保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作了说明;对共保办成员的职责、保费的结转、手续费、网络使用费的支付等做了明确规定。
4月:协会秘书长廖仲骧参加中保协组织的全国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联席会议。会上,台湾产物保险商业同业公会沙克兴秘书长、台湾人寿保险商业同业公会洪燦楠介绍了台湾保险公会的运作情况。秘书处根据录音将其主要内容整理后印发至各会员单位。
5月下旬:部分保险从业人员管理专业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对江苏省保险行业协会、山西省保险行业协会就代理人管理进行考察访问。
5月11日:邀请四川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到协会,商议专家裁定委员会的组建问题。
5月17日:各会员代表通讯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业总经理高峰会会议召开办法》,该办法的通过标志着行业高层的定期交流机制的建立。
5月20日:河北省保险行业协会就到访,学习我会新车集中承保的经验。
6月8日: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就车险风险数据库建设访问本会。
6月15日、21日:安邦财产保险成都分公司筹备处人员、永诚保险成都分公司筹备处人员分别拜访协会,了解协会入会手续、各项自律公约、规定等。
6月22日:美国AIG集团成都代表处金敏虎代表拜访协会,就同业交流、加强沟通等进行探讨。
协 调
1月13日:成都市保险代理从业人员电子化考试正式开考。
1月31日:召开航意险及“替代产品”专业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就继续实施航意险共保达成共识,审议表决通过了航意险共保方案。
2月28日:四川省某电视台预就某会员单位与一客户发生的理赔纠纷进行报道。经协会解释协调,该报道未指明具体保险公司名称,且角度转变为通过节目提醒公众多了解保险知识。
3月9日:召开二届二次财产险会员代表大会,各会员代表对恢复新车集中承保持积极支持态度,并审议表决通过了《新车保险营销服务部集中承保协议》,并从4月1日起开始实施。
3月19日:国内某网站和四川省某网站以“公司违法退保”为题报道某会员单位与一客户之间的理赔纠纷,经协会协调,两网站将该报道撤下。4月22日该客户又将此事反应到成都市某电视台,协会随即致函电视台提出意见。
3月28日:某会员单位一客户因未如实告知被拒赔后将此事反映到四川某电视台,该台预作报道。后经协会解释沟通,电视台撤除报道。
4月4日:召开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新车保险营销部集中承保协议>有关问题的明确规定》的议案。
4月8日:召开机动车辆保险专业工作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车险专业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新车保险营销部集中承保协议有关问题的明确规定>进一步说明的议案》。
4月21日、4月29日、5月16日:财产险会员单位会员代表经通讯表决分别通过了《关于修改<新车保险营销部集中承保协议>有关条文的议案》等三个议案。
5月8日:协会新车保险中心召开新车保险手续费结算办法会议,审议通过了《新车手续费支付办法》。统一明确了新车手续费的结算时间、结算地点、结算人员、支付原则、结算手续、划拨流程等问题。
5月25日:各会员代表通讯表决通过《四川省保险行业质量服务标准》,作为行业内部共同的服务质量要求。
5月26日:某报理财周刊在报道中对保险业作出了带误导性的不公正的评价。协会向该周刊提出意见并及时制止了该刊作进一步的后续不实报道,要求其对保险业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
宣 传
1月7日:向各会员单位转发中保协“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的倡议,并制作大型倡议书,供各会员单位张贴。
1月12日:与四川保监局联合召开“四川保险业新闻宣传工作会暨新闻发布会”。四川省人民政府黄小祥副省长、省委宣传部助理巡视员张忠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罗波、四川保监局黄先贵局长、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二届理事会会长潘运新等出席会议。本次会议为保险业与新闻界加强联系、为四川保险业实现做大做强目标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1月21日:召开《四川暨成都保险志》第一次编纂工作会议,省、市保险志的编纂工作正式全面启动。
2月21日:由本会主办、中国人寿四川省分公司承办的“四川保险业与新闻界新春联谊会”暨四川保险业第一次总经理高峰会在绿洲大酒店宴会厅隆重开幕。省人大马开明副主任、省政府黄小祥副省长、省政协王恒丰副主席、省委宣传部
杜江副部长等省市领导应邀出席会议。本次会议进一步推进了四川保险业与新闻界的沟通联系。
1月26日:与《天府早报》合办“盘点2004成都保险业特刊”,在“3•15”对保险业进行正面宣传。
3月15日:在《天府早报》上推出保险专题,发出了《保险消费者维权告知书》、《会员单位诚信宣言》、《保险消费者的九大权利和六大义务》、《车险索赔五步骤》、《购买寿险四原则》等,并公布了各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及地址。
3月29日:在二届三次理事会全体会议上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评选表彰“四川保险之星”和“四川省十大保险明星”办法》。
4月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隆重召开全省先进民间组织表彰大会,包括我会在内的十个民间组织获得四川省人民政府的表彰,获得“全省先进民间组织”的称号。
自身建设
1月4日: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加入本会为会员单位。
3月29日:在二届三次理事会全体会议上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成员工作职责》,明确了各委员会成员责任;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设立保险医务管理协调专业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平安人寿四川分公司当选主任单位,中国人保四川省分公司、新华人寿成都分公司当选副主任单位;审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关于会员会费缴纳办法的议案》,会费缴纳额度兼顾权利义务对等和公平原则。
4月25日:四川博广诚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加入本会为联系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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